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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乎脑洞写手

一场在敌方大力围剿和己方坚决出卖中艰难抵抗的爱情故事(番外四)

叶修笑着说:“那当然,冠军是嘉世。”

第三赛季,百花场馆,一个少年气喘吁吁地在通道中奔跑着,他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穿着高中生常穿的白色运动衫,背后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

来不及了……快来不及了……他焦急地寻找着看台出口,远远地听见场上司仪已经开始热场,心里更加急切,他看着面前的分叉口,没发现指路的图标,只好仔细分辨了一下声音,朝有声音较大的方向跑去。

他今年好不容易攒够了零用钱,磨着爸妈同意来看决赛,却没想到路上堵车太严重,他卡着最后截止时间进了场,按照门口工作人员指的方向去找看台入口,却在体育馆七拐八弯的通道里不小心迷了路。

外面司仪的热场已经快结束了,再有一会就该是选手入场的时间,周泽楷停下,又分辨了一下声音的来源,却被回音干扰得无法判断,他只好按照原来的方向继续小跑过去。

“诶呦!”他跑得太急没有看路,不小心撞到了人,自己也由于惯性一个趔趄,抓住了眼前人的衣服才没有摔倒。

“对不起!你……”他站稳之后赶紧道歉,却在看见眼前人的衣服的一瞬间失了所有言语。

红色队服,枫叶标识,下面印着两个小小的字母——YQ

是叶秋。

他手足无措地站着,赶紧松开了还拉着叶修衣服的手。

他的表情局促不安,却又忍不住偷偷打量着自己从未露过面的偶像——他很年轻,只有二十出头,身形有些瘦,眉清目秀的,眼下有点长期熬夜的黑,但是肤色很白,整个人散发着干净的气息。不像外界那些黑粉传得一样是个土肥宅,也没有脑残粉们脑补得帅得惊天动地——就是一个有点小帅,干干净净的,让人看了很舒服的年轻人。

和场上那个无坚不摧的斗神很不一样。

彼时还顶着叶秋名字的叶修嘴里叼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拍了拍自己被拽得有些不平整的衣服,抬头一眼看见了周泽楷背包上挂着的嘉世队徽徽章和一叶之秋玩偶挂件。

“嘉世粉?”他笑着问,指了指他背包上的周边。

“嗯……”猛然见到了自己最喜欢的选手,本来就不善言辞的少年更加说不出话,踌躇了半天,他小声回答,“喜欢……叶秋。”

叶修笑了,脸上带着点只有年轻人面对夸奖时才会露出的小小得意。那时只有二十刚出头的叶修这样笑起来,看着竟然有些可爱。

“没想到我还有这么帅的小粉丝。”他摸了摸身上的口袋,摸出了一个印有一叶之秋形象的钥匙扣,周泽楷抬头看了看,发现和市面上现存的所有周边钥匙扣都不一样。

“前几天我们老板刚送场里印的小样,说是要当限量周边推出,我顺手拿了一个,”他把钥匙扣递给他,一直手指竖在唇边,狡黠地冲他眨了眨眼,“这个送给你当封口费,你可千万别暴露我。”

周泽楷伸手接下,讷讷地道了一声谢。

“你是来看比赛的?怎么跑到这来了,这里都快到比赛席通道了。”

“来晚了……迷路。”

“你的看台在哪?”

“西区42排。”

“走吧,我带你去。”叶修转身带着他朝西区走去, “平时爱玩荣耀?玩什么职业啊?”

“神枪手。”

“神枪手?嗯……是个好职业。我开小号的时候也挺喜欢用神枪手的。”

“嗯……”

“还在上高中吧?这时候出来看比赛不耽误考试?”

“看完……回去考。”

“哈哈哈,那你可要加油啊,要是因为看决赛考砸了家里要骂的。”

“嗯。”

叶修一边和他闲聊,一边领着周泽楷穿过了七拐八弯的走廊。到了一个拐角的时候,他指了指前面的出口:“喏,就是那儿了,直接走出去就是西区看台。快开始了,赶紧过去吧。”他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过去。

周泽楷顺着他的力道朝前走了几步,快到出口时他突然回过头,涨红着脸喊出了在心里酝酿了半天的话:“一定……要赢!”

已经快走到了走廊分叉口的叶修闻言转过了头,笑了,笑容中带着那时还年轻的斗神特有的轻狂和张扬:“那当然,冠军是嘉世。”

他的语气是那么的肆意狂妄却又理所应当,仿佛世界都已臣服于他的脚下。周泽楷愣愣地望着他挥手离开的背影,半晌,握紧了手中的钥匙扣,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会赢的……因为是你,就一定会赢的。

 

 

第三赛季总决赛最后一场正式开始了——这是一场注定要载入荣耀史册的战斗,因为就在这一场比赛之后,荣耀史上第一个王朝诞生。

场上,战斗极其惨烈,嘉世的镇压得到了百花强势的反扑,双方的角色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但是这并没有影响最终的结果——斗神的锋芒无人可挡,一叶之秋一杆却邪挑破了繁花血景,荡平了嘉世夺冠的全部阻碍,荣耀二字出现在屏幕上——是斗神站到了最后。

一叶之秋在系统的设定下挥舞战矛,摆出了获胜者的姿势,神情倨傲——明明只是一张系统赋予的脸,周泽楷却仿佛能透过手握却邪的斗神看到他背后强大的操作者——那么的年轻,却又是那样的锐利逼人,肆意张扬。

他战无不胜,无坚不摧——而此刻他荣光加冕,手握却邪,端坐荣耀的王座之上。

场馆内千千万万的观众在高呼叶秋的名字,这一刻,荣耀的史册记录下了新生的王朝和他的缔造者――叶秋,他创造了一个奇迹的时代,或者说,他就是奇迹本身。

 

后来的周泽楷曾经无数次回想他爱上叶修的契机——可能是那个在他心中战无不胜的斗神突然具象化,出现在他面前的一刻,也有可能是在他在空无一人的场馆通道中迷路时被他捡到的一刻,还有可能是他狡黠地冲他眨眼,塞给他一个限量版周边叫他不要暴露他的那一刻。

 

啊,是了,是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斗神王朝加冕,荣耀加身,整个世界都臣服于他的脚下。

而周泽楷坐在座位上,听着场馆内震耳欲聋的山呼海啸,将不久之前那个面目清秀却又无比张狂的年轻人亲手递给他的钥匙扣握在手里,按在心口。

砰、砰、砰。

他的心脏跳动不停,脑海里回忆起的是叶修在昏暗的通道中那个逆光的笑容。

——那是少年一生恋慕的开始。

从此以后世间的三千弱水万丈红尘皆与他无关,他的世界就只剩下了那个张扬的笑容和那个人的名字。

叶秋。

叶秋。


PS:老爷们,虽然这一篇文的番外我都还没写完,但是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列了下一篇文的大纲……我如果说我想写一篇拉灯肉的ABO,你们会原谅我吗……我知道没有肉的ABO都是耍流氓可是我……没驾照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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